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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本土大戏歌仔戏:有声皆歌,无动不舞(二)

2009-07-30 10:46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佚名
歌仔戏是唯一发轫于台湾,且形成于台湾之戏曲,因此它具有独特的风格,包括自由性、包容性及通俗性等三大特色。

四、歌仔戏戏曲结构

歌仔戏之戏曲结构,有剧本、脚色、服装及道具等要素。由于早期传统剧团演员大多缺乏受教育的机会,因此演唱多目不识丁,自然不需剧本,即使有几位演员识字,剧团中亦无剧本可供使用。昔日戏曲于演出前,先由戏先生讲解剧情大纲、分场段落,并分派脚色,随即由演员上台,根据大纲各自发挥即兴演出,此种方式提供演员自由发挥之空间,较诸结构严谨的剧本活泼。目前台湾绝大多数歌仔戏剧团仍然不采用剧本,仅少数大型剧团使用剧本。

歌仔戏原本属于三小戏,即以小生、小旦及小丑三种脚色为主的戏曲,后来又从北管戏引入大花脸,形成生、旦、净及丑四种脚色。歌仔戏之生脚为戏曲中的男性脚色,从性质上可分为文生与武生,而依剧中脚色年龄则可分为小生与老生两种;旦脚依年龄有小旦与老旦,依性质则可分为正旦和花旦,其中正旦即京戏中的青衣,由于早期歌仔戏常演悲剧,因此正旦又称为“苦旦”,这也是歌仔戏特有的脚色。小生、小旦的表演非常注重眼神,因此戏曲谚语有“小生小旦目尾牵电线”之说。

丑脚为戏曲中的甘草人物,在歌仔戏分为三花和老婆,男丑称为“三花”,女丑称为“老婆”,例如王婆、媒婆或剧中“三八型”的女性脚色,老婆与京戏中的彩旦一样,通常由男性反串,以增加戏曲之趣味性。

丑脚的主要任务为调笑,因此在舞台上丑脚得以突破时空背景之限制,任意说话制造笑料。此外,由于演员演出丑脚,严重“牺牲色相”,因此俗谚说:“上台小,落台大。”表示丑脚上台时任人打骂,下台时为弥补他在舞台上所受的委屈,因此大家都要对他多加忍让、礼遇。

歌仔戏戏服与其它剧种并无太大差异,戏服主要在区分脚色身分与性别,无须因剧中朝代之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周朝之戏码与清代之戏码,演员穿着的戏服可以相同。落地扫时代演员之装扮极为简单,小生与三花都穿类似于中山装的衣服,头戴鸭舌帽,脚穿日式球鞋;小旦身着凤仙装,而以京戏的大头片作头饰。落地扫之后,歌仔戏演出已有戏服,通常由演员自行缝制。歌仔戏服装受到京戏与大陆都马班的影响,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吸收各剧种之菁华,并受时代及周遭环境之影响,因此二、三十年前,歌仔戏戏服开始大量使用亮片,以增加舞台戏曲效果。晚近部分大型歌仔戏剧团之戏服更加多元、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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