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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本土大戏歌仔戏:有声皆歌,无动不舞(一)(2)

2009-07-30 10:34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佚名
本地歌仔的演出是在庙埕空地或沿街游行表演,故称为“落地扫”;当时所有演员均为业余男性演员,不着戏服,且无装扮;演出前先由一演员出场沿表演

本地歌仔的演出是在庙埕空地或沿街游行表演,故称为“落地扫”;当时所有演员均为业余男性演员,不着戏服,且无装扮;演出前先由一演员出场沿表演区四周走台步,并提纲契领演唱剧情作为开场。当时演出之剧目仅有《山伯英台》、《什细记》、《吕蒙正》及《陈三五娘》四出。“本地歌仔”为歌仔戏最原始的演出型态,后来又吸收、融合其它剧种的菁华,并且穿着戏服粉墨登场,形成所谓“歌仔戏”。

二、歌仔戏的发展

歌仔戏是结合台湾各种戏曲及音乐为一体的表演艺术。歌仔戏在发展过程中吸收北管、南管、九甲戏和民间歌谣等音乐曲调,引进京戏的锣鼓点和武打动作,使用北管曲牌、服饰、妆扮和福州戏的软件彩绘布景,并且援用各剧种的戏码、身段、道具、乐器,发展成一种兼容并蓄内容丰富的新剧种。

“本地歌仔”原本只是民间迎神赛会场合业余子弟的表演活动,相传第一个歌仔戏子弟团为“清和音”,后来又有“清和社”与“同闻乐”的成立。歌仔戏形成后,因其唱词与念白均使用闽南白话,一般观众易于理解,且其音乐曲调都是民间耳熟能详的音乐,剧情亦是民间所熟悉的故事,因此迅速从宜兰流传至台北,于是产生职业性戏班,尔后更有客籍人士演唱客家语言的歌仔戏,歌仔戏便流传全省各地,成为当时台湾最盛行的民间戏曲。

一九二五年厦门“双珠凤”戏班曾聘请台湾艺人矮仔宝至厦门传授歌仔戏,翌年“双珠凤”改演歌仔戏,而后厦门地区纷纷成立“歌仔馆”,演唱歌仔戏;而台湾的歌仔戏团亦陆续前往闽南地区公演,歌仔戏自此风行于闽南地区。除大陆地区外,歌仔戏亦流传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及菲律宾等闽南移民居住地区。

一九三七年中日战争爆发,日本政府在台湾厉行“皇民化”政策,禁止台湾传统戏曲演出,当时歌仔戏就以“台湾新剧”、“皇民化剧”或“台湾歌剧”之名,穿着时装,将朝廷改成公司,皇帝改为董事长,宰相改成总经理,文武官员改为职员,以留声机代替被禁止的文武场,换汤不换药地演出,或转移至乡间继续表演。

同一时期,歌仔戏在闽南地区亦遭国民政府禁演,于是龙溪的劭江海、林文祥等艺人乃将歌仔戏曲调改编为“杂碎仔”调,美其名为“改良调”,歌仔戏则改称“改良戏”;由于流行于芗江流域,一九四九年后,就改称为“芗剧”,但厦门地区则仍称为歌仔戏,因此大陆地区的芗剧其实是由台湾之歌仔戏发展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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