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一元一国学网 > 艺术 > 戏剧 >

儒家文化的历史地位及其对古典戏曲的影响(2)

2010-07-15 10:55
来源:中国戏剧网 作者:清雅
儒家文化作为传统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文化成分,对封建社会的文学艺术必然要发生巨大影响。 儒家把道德政治化,又把政治道德化,伦理中心主义成为
 
儒家文化作为传统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文化成分,对封建社会的文学艺术必然要发生巨大影响。
 
儒家把道德政治化,又把政治道德化,伦理中心主义成为儒家文化的突出标志。在儒家思想统治下的封建社会的文学艺术,不可避免地染上了伦理中心主义的色彩。儒家要求文学艺术从属于封建政治,为宣扬儒家的政治伦理原则服务,成为”载道”的工具;文艺的主要社会职能,对于统治者来说,是”知得失,自考正”,对于被统治者来说,则是从中接受道德教化,也就是”药人寿世”;文艺批评的首要任务是从作品中看见政治之良窳,风俗之盛衰;文艺批评的标准是”思无邪”,对于不符合这一标准的”不正”、”淫邪”的作品,不是放任自流或让其在自由竞争中被自然淘汰,而是利用行政手段,实行禁绝;作家的”人品”——道德修养水平被视为作家作品价值之所在,以为”诗品出于人品”——作家道德修养的功夫不到家,是很难写出好作品来的。
 
戏曲是封建社会中后期培育起来的综合性艺术样式,儒家思想对戏曲的浸染也是不可避免的。古典戏曲的思想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乃至戏曲批评都与儒家思想有着多方面的联系。
 
儒家重实际而黜玄想,重视历史经验。”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也。是以君子为国,观之上古,验之当世,参以人事,察盛衰之理,审权势之宜,去就有序,变化因时,故旷日长久而社稷安矣。”要以”前事”为”师”,就必须设立史官,将文物典章制度,政治历史经验记载下来,供后世借鉴。被历代王朝所尊崇的”史官文化”蕴涵相当丰富,这一文化成果及其所蕴涵的文化精神给戏曲以深刻影响,导致戏曲与历史的紧紧”缠绕”。
 
历史故事和传说是古典戏曲重要的题材来源,仅就现存元杂剧而论,取材于史传,以历史人物(帝王将相)和历史事件为描写对象的剧作就有四十多部,约占现存元杂剧总数的四分之一;”元曲四大家”中,关汉卿有《双赴梦》、《哭存孝》、《单刀会》、《五侯宴》、《单鞭夺槊》,马致远有《汉宫秋》,郑光祖有《周公摄政》、《三战吕布》、《伊尹耕莘》、《王粲登楼》,白朴有《梧桐雨》等历史剧传世;历史剧是我国古典戏曲名著的重要组成部分,元明清三代均有佳作问世,除上面提到的《单刀会》、《汉宫秋》、《梧桐雨》之外,著名的历史剧还有纪君祥的《赵氏孤儿》,高文秀的《渑池会》,李寿卿的《伍员吹箫》,沈采的《千金记》,李开先的《宝剑记》,梁辰鱼的《浣纱记》,李梅实的《精忠旗》,叶宪祖的《易水寒》,无名氏的《鸣凤记》、《精忠记》、《牧羊记》,李玉的《清忠谱》,丘园的《党人碑》,洪的《长生殿》,孔尚任的《桃花扇》,董榕的《芝龛记》。近代以来,京剧、昆曲及其他地方剧种上演的剧目中,历史剧占有更大比重,其中大部分是根据元明清三代的古典戏曲剧目改编的。值得注意的是,古代剧作家在描写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时,往往不受史实的约束和限制,而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大胆进行虚构和加工,因此,多数历史剧具有”真假掺半”甚至”多虚少实”的特点。戏曲作家还热衷于描写历史演义故事和传说故事,如关汉卿的《裴度还带》、《陈母教子》,高文秀的《遇上皇》,马致远的《荐福碑》、《青衫泪》,李文蔚的《圯桥进履》,吴昌龄的《东坡梦》,尚仲贤的《三夺槊》、《气英布》,戴善夫的《风光好》,张国宾的《薛仁贵》,王伯成的《贬夜郎》,狄君厚的《介子推》,孔文卿的《东窗事犯》,宫天挺的《七里滩》,郑光祖的《智勇定齐》,杨梓的《敬德不伏老》,朱凯的《昊天塔》,无名氏的《博望烧屯》、《抱妆盒》、《冻苏秦》、《马陵道》、《连环记》、《赤壁赋》、《黄鹤楼》、《飞刀对箭》、《小尉迟》、《谢金吾》、《隔江斗智》、《草庐记》、《白袍记》、《举鼎记》。等一大批剧作大多是以演义或传说故事为主写成的,多虚少实;有的剧作家甚至把与历史人物无关的生活事件附会到历史人物头上去,创造了一种”真人假事”的剧情模式,如王实甫的《破窑记》,郑光祖的《梅香》,乔吉的《金钱记》,高则诚的《琵琶记》,无名氏的《渔樵记》、《大战邳彤》、《定时捉将》、《云台门》、《单刀劈四寇》。这类剧作虽然算不上是历史剧(历史演义剧和历史传说故事剧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历史剧;”真人假事”剧尽管有历史人物出现,但其事纯属子虚乌有,作者之本意既不在写历史人物,也不在写历史事件,显然不能算作历史剧),但因与”历史”有关的剧目数量巨大,使古典戏曲在总体风貌上具有”近史而悠缪”的特色。
视频
图片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在线投稿
2006-2019 湖北一元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0021768号-6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0595号
本网站由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公益热线:027--8752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