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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探牡丹亭 理析情至观(4)

2010-09-11 09:46
来源:一元一 作者:佚名
(老旦)相公休焦,若然招得好女婿,与独生子一般。 (外笑介)可一般男儿呢! (老旦)做门楣古语,为甚的这叨叨絮絮,才到中年路。 杜宝提及女儿
 
(老旦)相公休焦,若然招得好女婿,与独生子一般。
 
(外笑介)可一般男儿呢!
 
(老旦)“做门楣”古语,为甚的这叨叨絮絮,才到中年路。
 
杜宝提及女儿将来婚配之事,俏皮打趣的话语中爱女之情跃然纸上。大凡人只对杜宝批评丽娘白天睡觉之此耿耿于怀,紧抓此把柄批判杜宝如何如何恪守封建礼教云云,却不见,杜老爷生活中亦不失情趣。
 
要说杜宝和女儿的“隔膜”,其实在于不同生活的理想:杜宝努力按照自己的愿望培养女儿,并非有意扼杀女儿自由,所谓“爱之深”而“责之切”,何罪之有?只是,丽娘内心自筑的“花园”是建立在“一生儿爱好是天然”的思想基础上,在“情”的力量支配下才有可能进行,在“情”的世界里才有可能实现,这是杜宝所没有看见的。
 

实际上,汤显祖并无意“丑化”杜宝,细读文本不难发现这位身兼“数职”(官吏、丈夫、父亲)的老人不尽是刻板严厉,可以说,于国,他是一个尽心效力的好官(《劝农》中展现得尤为淋漓尽致);于家,他是一个严格不失慈爱的家长。“爱女之心”亦成为后来终能接纳女婿的情感基础——“大团圆”的结局并非只是迫于 “圣旨”的压力,更有剧中人对人伦亲情的自觉复归,正是情与理的调和促成了这样一个合情合理的完美联姻。

 
三、“情”“理”联姻
 
宋明理学的高度发展下,天理成为唯一标准,是不可抗逆的绝对权威,而晚明以来的情欲思潮,只是通过“情”来打破情与理的绝对对立,而并非全然消解“理”的价值意义。汤显祖《牡丹亭》所欲建构的实际上是一个“合情合理”的爱情,而非以往论者所认为的“以情抗理”的爱情。丽娘还魂、柳生及第、皇帝赐婚、合家团圆的结局意味着,整部《牡丹亭》系由“情理冲突”趋向“情理和合”。可见,汤显祖的“情至观”歌颂至情,更提倡情感的“伦理化”,某种程度上看,即是对儒家文化传统的复归。
 
1.情有善恶分
 

汤显祖认为人欲有必然性和合理性,不应受压抑,而应得到合理的发抒。然情欲又有善恶之分,情欲升华为爱情则善,性欲横流则流于鄙俗。汤显祖更从朴素的人道主义的思想出发,以“贵生说”作为区分“善情”和“恶情”的标准,把人正常的、合理的精神和物质要求,作为值得肯定的“善情”,把个人私欲作为应该否定的 “恶情”。汤显祖这种“情”的哲学观念亦贯穿于“临川四梦”的艺术实践中:前二梦《紫钗记》、《牡丹亭》歌颂“善情”,肯定人对合理欲望的追求;后二梦《邯郸记》与《南柯记》则是鞭挞“恶情”,否定人对不合理欲望的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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