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中国民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 罗杨
古村落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体,有自己的外形和内核,有自己的精神和灵魂。保护古村落,并非是被动地对抗岁月的磨蚀,其中也包含着对古村落人文生命的挖掘与扬弃。因此,对古村落的保护、建设和开发一定要按规律办事,切忌在开发和建设中造成不可补救的破坏,从而使在历史浩劫中幸存的古村落在开发中死去。保护与开发永远是一对矛盾,对古村落是作为文化基因完整地加以保护,还是作为生财之道尽快地开发赚钱,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各级政府应本着高度的文化自觉,以历史的情怀、超前的眼光、长远的规划、持之以恒的决心,积极开展对古村落的保护,既注重对古村落的活态传承,又防止过度的开发,正确地面对历史与现实,正确地处理经济与文化,正确地看待遗产与利益,正确地评判政绩与公益,寻找出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的两全之策。
广州大学岭南建筑研究所所长 汤国华
面对古村落的迅速城市化和空心化,我们应如何面对?首先必须对古村落有正确的认识。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农村城市化和空心化已经不可避免,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另一方面,我们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到古村落是中国社会的根,是中国城市的根。我国是人口众多、资源不足的发展中国家,我们不可能没有农业,不可能没有农民,也不可能没有农村。我国的城市化不可能像发达国家达到很高的比例,因此,发展农业,建设新农村,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仍然是我们长时期的国策。而古村落就是我们实行国策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