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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名人故里管理是“清醒剂”

2010-07-14 11:26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秩名
名人故里变味宣传、炒作,丧失了对历史文化的敬畏之心,亵渎了传统文化内涵,有违文学艺术创作灵感,此风不可助长。
规范名人故里管理是“清醒剂”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对名人故里、故居或文化遗址等进行合理适度的开发利用时,要加强监管,防止过度的商业开发和对文化遗产内涵的肆意歪曲和滥用。对于有争议的、未经认定的,不宜命名或宣传。严禁利用历史或文学作品中反面或负面的人物形象建设主题文化公园、举办主题文化活动等。各地不宜对文艺作品中虚构的人物进行命名故里等活动。
 
从赵云故里到曹雪芹故居,从嫦娥奔月到反面人物西门庆,名人故里甚至文学作品形象与神话人物都成为地方争夺、炒作的对象,这方尚未唱罢,那方已经登场,令人目不暇接。如果名人故里争夺只是打打嘴仗倒也罢了,有的地方为了配合名人故里争夺,大兴土木,颇有些走火入魔的嫌疑。名人故里之争脱离了历史文化本位,俨然变成了利益博弈。正如有舆论评价赵云故里之争时称“争的是赵云,玩的是概念,夺的是利益”。
 
名人故里变味宣传、炒作,丧失了对历史文化的敬畏之心,亵渎了传统文化内涵,有违文学艺术创作灵感,此风不可助长。某些地方并未征求民众意见,仅凭专家一纸子虚乌有的“论证”与领导的个人喜好,就大把烧钱大肆圈地大兴土木,仓促上马名人故里工程,更是劳民伤财,挤占民生投入之举。此风必须坚决刹住。
 
针对名人故里争夺白热化的实际,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出通知。规范对对名人故里、故居或文化遗址开发利用的管理,特别强调对有争议的、未经认定的名人故里与历史、文学作品中反面或负面的人物形象不得进行宣传、命名。在我看来,文化、文物部门及时介入,给名人故里命名、宣传立规矩,实际上给愈演愈烈的名人故里争夺战注射了一支清醒剂。如果文化部门的通知被认真落实。不仅某些地方对孙悟空、西门庆等文学作品艺术形象争夺失去了政策依据。其他地方尚未认定的名人故里争夺也会适当降温。
 
但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名人故里争夺之风方兴未艾,不少地方还指望借助名人故里光环制造经济效益。争夺名人故里固然容易遭受舆论炮轰,乃至被文化部、文物局批评,但是如果没有配套的问责机制与处罚规则跟进,如果没有明确有力的监管主体,仅凭文化、文物两部门“不宜”、“严禁”,名人故里争夺能否就此休战,仍是一个问号。所以,完善政绩评价体系,给名人故里争夺戴上法律制度紧箍咒,十分迫切和必要。
(责任编辑:地理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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