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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书法美学思想阐释(3)

2011-02-21 10:01
来源:豆瓣社区 作者:梁德淳
黄庭坚认为:凡书画当观韵。将韵提高到审美的最高层次,他推崇苏东坡,认为笔圆而韵胜本朝善书,自当推为第一。又说:东坡简札,字形温润,无一点


  黄庭坚认为:“凡书画当观韵”。将“韵”提高到审美的最高层次,他推崇苏东坡,认为“笔圆而韵胜……本朝善书,自当推为第一。”又说:“东坡简札,字形温润,无一点俗气。”“韵”和“俗”是不相容的,正如刘熙载《艺概·书概》所言:“黄山谷论书最重一‘韵’字,盖俗气未尽者,皆不足以言韵也。要做到“韵胜”,须先求“绝俗”。“绝俗”是“破”,“重韵”是“立”。要做到“韵胜”,还须通“法外之理”,不让陈法约制“韵”的表现。故应上求“绝俗”,下求“无法”,令“书有尽而意无穷。”


  黄庭坚也重“意”。我们看他的书作,明显感到“意”气风发,痛快不羁。“尚韵”和“尚意”从本质上看,也不相违背。耐人寻味的“韵致”往往“意”味深长,不仅笔墨之内神采奕奕,笔墨之外亦妙趣横生,笔迹有限而意韵无穷。重视“韵致’在一定程度上中和、矫正了“尚意”所导致的直露浅薄,剑拔弩张。一味“尚意”而不讲“韵致”,书法的境界很难上去;一味“尚韵”而不讲“意趣”,书法则会变得空洞、干枯、乏味。


  黄庭坚既重法又不重法。他说:“法在人,故必学。”在初学时,他并不忽略前人的优秀书作,他曾师承过同朝的周越、苏轼,师法过前代的王羲之、杨凝式、颜真卿、柳公权、张旭、怀素、李邕等人,对《瘗鹤铭》也深有研究。他说见到怀素的《自叙帖》以后,“谛观数日,恍然自得,落笔便觉超异。”但他不是为法而法,而是“学字既成,且养于心中无俗气,然后可以作,示人以楷式。”目的终究是为了抒情达意。他率性天真,不执陈法,“未尝一事横于胸中,故不执笔墨,遇纸则书,纸尽则已,亦不计较工拙与人之品藻讥弹。”


  黄庭坚这种得“法外之理”,自创新法,其实是一种相当高的创作境界。他不拘执前人的法度,自由地表现自己的美学思想,这比“唐尚法”更高一筹。黄庭坚的书法美学思想,除了“绝俗”、重“韵外之致”、“法外之理”,在“自然’、“中和”、创新等观念上还有许多独到的见解,在此,就不予赘述了。


  三、黄庭坚书作所体现的书法美学思想


  周星莲在《临池管见》中评赞道:“黄山谷清癯雅脱,古澹绝伦,超卓之中,寄托深远,是名贵气象。”整句话对黄庭坚“绝俗”与“重韵”的美学境界作了很精到的概括,当然他主要是针对黄庭坚成熟期的书作而言,这个时期的代表作有《伏波神祠词卷》(57岁书)和《松风阁诗》(58岁书)等。这些作品造诣很高,骨健气清,纵横奇崛,充溢着老辣之气,朗朗如道士出山,一洗俗尘;俨俨似尊者驾临,意定神闲,与世俗的审美观相去甚远,充分体现了他独到的“韵外之致”,这就是“苍拔紧执”为主,且和“妍雅郁藏”相融合的“韵”,与晋人书法“萧散闲逸”之韵大异其趣。


  “晋韵”比较秀润,黄庭坚的“韵”则更加苍老,这是我们一看到他的字就会有的一种感受。如果说晋书如翩翩少年,那么黄书则如苍苍老者,这种“苍老”之韵是如此的独特、浓烈,以致我们在他同代和前代的书家中很难觅到第二人。对于“苍老”,清代叶燮有言:“且苍老必因乎其质,非凡物可以苍老概也。”从此可以悟出:黄庭坚的“苍老”,并非一种做作,而是有“苍老之质”——一种与众不同的心态。这种“苍老”或曰“老辣”,是他“书韵”的主导方面,“苍”是他最明显有别于人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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