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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的路有多黑:假“替天行道”名 做事不择手(2)

2011-06-13 14:37
来源: 南方网 作者: 狄马
用现代词汇说,就是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还有,就是不论集体利益,还是整体利益,都有可能是眼前利益,眼前利益要服


  用现代词汇说,就是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还有,就是不论集体利益,还是整体利益,都有可能是眼前利益,眼前利益要服从根本利益。但在实践中,因为个人利益是具体的,集体利益是抽象的;局部利益是现实的,整体利益是理论性的;眼前利益是看得见的,根本利益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因而,集体利益、整体利益最后总是表现为某个领导人的利益。因为不管是谁,只要他坐上了高位,取得了话语权,他就可以把所有地区的利益都看成是局部利益,把所有家庭的利益都看成是个人利益,把一切他不希望看到的利益都说成是“眼前利益”,因为“根本”不“根本”是由他说了算的。

  这样一来,所谓的“以梁山大义为重”,最后总是表现为“以宋江的大义为重”。因为在宋江看来,秦明一家人的利益,包括他们的生命,都是个人利益,水泊梁山的利益才是集体利益。集体利益再小也是大事,个人利益再大也是小事。不就死了个老婆嘛,那算什么!我把花荣的妹妹配给你不就完了吗?比起“梁山队伍的发展和壮大”来讲,不用说你秦明一家人,就是青州城外“数百人家”的房屋和生命也是局部利益;而这一切都是眼前利益,根本利益是“忠义”二字。用宋江的话说,就是“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就是他临终前总结的,“宁可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朝廷。”为了这个根本利益,他可以把手足兄弟李逵谋杀;为了这个根本利益,他可以把梁山108位革命战友的性命搭上,去征讨另一支起事队伍方腊的人马,最后死的死,残的残,全躯善终的不到三分之一。宋江本人被毒死后,朝廷也没有追究凶手的责任,只是给盖了一座庙。虽然整天烟熏火燎,但供果四时不绝,可谓求仁得仁。
 

(责任编辑:柑柠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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