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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中国从“头”到“脚”的革命

2011-04-15 10:5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佚名
 起义的第二天,身穿新军军服的革命军把原清军第二十一混成协统黎元洪从他的藏匿处拖出来革命。据传,就在当天他剪掉了辫子,或是“被”剪掉了辫子。无论辫子是剪还是被剪,

 


▲清代明信片中的“小脚女人”

  宣统三年,即公元1911年的10月10日,武昌爆发了武装起义。


  起义的第二天,身穿新军军服的革命军把原清军第二十一混成协统黎元洪从他的藏匿处拖出来革命。据传,就在当天他剪掉了辫子,或是“被”剪掉了辫子。无论辫子是剪还是被剪,这场革命似乎最先要割除的就是那根愚忠的辫子。


  翌年2月12日的紫禁城养心殿,隆裕太后以宣统皇帝的名义发布诏书宣布退位。那天外务大臣胡惟德等人接过诏书,没有照例下跪叩拜,而是用鞠躬方式向这个王朝告别。宣读完诏书,隆裕太后号啕大哭,她是真的十分伤心,哀叹这两百多年的大清帝国在她孤儿寡母的手中终结。或许她也听说了,那个被朝廷万般倚重的清廷总理大臣袁世凯,在前一天晚上也剪掉了辫子。


  民国初年最大的变化莫过于男人的剪辫和女人的放足。


  确实,对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来说,民国早年革命、共和、改元之举直接触及的,莫过于家家户户男人的剪辫和女人的放足。同样,夺得政权的革命者们也首先革除的是满制的辫发和千年汉俗的缠足,这场,实际也是革命者施行的民众教化。


  辛亥易帜的重要标志就是剪辫。做了近三百年大清子民的中国男人再一次面对辫子存废的问题。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就颁布剪辫通令,致电全国:“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剪辫是革命者与清王朝决裂的第一步,对剪辫令的颁布,国民或欣喜,或惶恐。欣喜也好,惶恐也罢,男人脑后的那条辫子毫无疑问地成了革命的对象。


  剪辫被看做“革命”的象征,也是当年“文明”之举。不过在许多地方,剪辫仍需革命军拿着剪刀强制执行。有报载乡民遇大兵剪辫时的惊恐,“有执辫子狂奔回乡,军队从后追赶者,更有乡人被迫跃入河为旁人救起,未遭淹毙……”等报道。


  不过,事实证明了革命党人的天真,封建的辫子绝非二十日内能剪尽。依恋辫子的仍大有人在,有人把辫子盘在头顶混迹于途。尤其前清宫室仍是辫子的集中地。1913年,民国内务部曾和清室内务府联系,希望劝说遗老遗少剪掉辫子,未果。1917年,“辫帅”张勋带着四千名辫子军开进北京复辟,一时北京城里假辫舞动,有民谣云:“不剪辫子没法混,剪了辫子怕张勋”。


  为了彻底剪去辫子,民国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颁布剪辫政令。1912年《临时政府公报》29号刊登《大总统令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1914年6月(民国三年),内务部再次发文《劝诫剪发规程六条》,规定官吏、士臣必须剪辫,因为当时参议院中仍有十余条顽固的辫子。


  与男人剪辫同样问题的是女人的放足。


  1912年3月,孙中山就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令中说:“当此除旧布新之际,此等恶俗,尤宜先事革除,以培国本。”1916年内务部又颁《内务部通咨各省劝禁妇女缠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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