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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与信:一个千古话题

2011-05-27 11:5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周立文
信乃立身之本,诚乃立品之源。诚信是中国的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的精髓之一。在现代社会,诚信更是社会和谐的精神基石。

 
信乃立身之本,诚乃立品之源。诚信是中国的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的精髓之一。在现代社会,诚信更是社会和谐的精神基石。
 
但是近年来,社会各个领域都经受着诚信的考验。弘扬社会诚信文化,是当前至关重要的问题。
 
本报今起推出《诚信大家谈》专栏,邀请各界有识之士多角度、全方位着眼落笔,抒写诚信的历史与文化,彰显诚信的道德与力量,希冀借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诚信,有助于社会的科学发展,有助于建设更加和谐的社会关系。敬请关注和参与。
 
投稿请注明栏目,发送到电子邮箱ourpoints@126.com,或邮寄:北京市珠市口东大街5号光明日报总编室观点版(邮编100062)
 
孔子的学生孺悲名声很不好。他去拜见孔子,孔子称病不见。当孺悲准备离去时,却听见老师在屋里一边弹琴,一边唱歌。——我没病,我只是不想见你。
 
类似故事也发生在孟子身上。孟子77岁那年到了齐国,齐威王召见他,他想让齐威王来见自己,于是称病不往。第二天,他即出门吊唁东郭氏去了。——“叟不远千里而来”,你齐威王摆什么臭架子?
 
儒家两代圣人这种如今看来像是演戏的做派,就是要表现诚信。即便是迫不得已撒了谎,也要亲自揭穿这一谎言。
 
诚与信的概念并非源自儒家,但它却是儒学最根本的教义之一。在仁、义、礼、智、信这“五德”中,“信”虽然排在最后,却是道德的基础。孔子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无信之人,根本谈不上仁、义、礼、智。
 
“信”字,由人和言组成,“人言为信”。信,要求说话诚实可靠,不说大话、假话和空话;要求言必行,行必果。
 
诚,宋代理学家朱熹解释为“真实无妄之谓。”诚,要求人们修德做事,必须做到真实可信,反对欺诈和虚伪。
 
《说文解字》中注释是:“诚,信也”,“信,诚也”,可见诚、信二字,意义是基本相同的。
 
诚信,是为政之本。成书于孔子之前的《左传》中即有“信,国之宝也”的说法。有人曾经问孔子治国的法宝,孔子道:足食、足兵、民信;又问如果三个东西必须去掉两个,那应该保留哪一个,孔子果断地说:民信。可见在老夫子的眼里,诚信是比粮食和军队更重要的东西。
 
国家的意志是通过法律和政策表现出来的,法之既立,必须不折不扣,不分贵贱人等地实施,否则国家便会失信于民。商鞅初变,没人相信新法能贯彻,为了取信于民,商鞅做了两件事:一是在城门立一竿子,悬赏50金,招人从城南搬到城北,有人遵命行事,于是得到了赏金;二是公子犯法,商鞅把公子师傅的鼻子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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