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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中华文化 建设精神家园(2)

2010-03-17 10:46
来源:求是 作者:李翔海
追求和谐的价值取向。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基本价值取向是追求一种人之自我身心、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人与天地之间的普遍和谐。在中华先民的眼

 

  追求和谐的价值取向。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基本价值取向是追求一种人之自我身心、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人与天地之间的普遍和谐。在中华先民的眼中,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宇宙不是趋向于失衡和分裂,而是趋向于事物之间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相互调节、相互成就的“太和”状态。这种普遍的和谐不是不承认现实的差异与矛盾,而是把现实的差异与矛盾控制在非对抗状态。追求和谐的过程就是不断产生矛盾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庸》有云:“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也就是说,建立在“中”这一天下之大本基础上的“和”是天下之达道,人能够达致天下之达道,则可以使天地万物达到各安其所、物各付物的理想境界。对于包括人、人类社会与自然宇宙在内的万事万物的“太和”境界的追求,是中华先民之精神世界的重要价值取向。很明显,这一价值取向为今天的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精神资源。

 

  注重精神境界的提升。在“义”与“利”、“理”与“欲”的关系上,中国传统文化重“义”、“理”而轻“利”、“欲”。早在先秦时代,儒家就提出了“见利思义”、“义以为上”、“惟义所在”、“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等理念。这些理念要求:当道义与利益、德性精神与感性欲求发生冲突时,君子理当超越利益的纠结与感性的欲求而致力于对道义与德性的追求,并在其中得到精神的满足与心灵的自由。由此,超越物欲与私利的诱惑,成就以德性精神为依归的理想人格,就成为中华先民精神追求的一个重要理想目标。所谓“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所谓“安贫乐道”、“淡泊明志”;所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所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所谓“杀生成仁、舍生取义”;所谓“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所谓“上下与天地同流”、“仁者与万物为一体”,都是这种精神的不同表述方式。在今天,面对市场经济的冲击,要想有效地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以及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通过提升境界而筑起精神的堤防,同样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重视民族精神的培育。早在《周易》中,中华民族就已经形成了以“德能一体,与时偕行”为基本内容的精神特质与人生态度。《易传》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在这里,“自强不息”与“厚德载物”是“一体之两面”:前者体现了刚强劲健、勇猛精进之“能”,而后者则直接表现为淳厚博大、兼容并包之“德”,它们分别从“能”与“德”两个方面构成了中华民族精神的基本内涵。同时,它们又不是静止的、凝固的,而是与时偕行、随时而化的。在一定意义上,建立在刚柔相济、德能互补基础上的“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人生态度,经过中华文明的不断积淀,最终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这个民族精神,博大精深,根深蒂固,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强大精神力量。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体现出“可大”、“可久”的深厚生命力,历经磨难而信念愈坚,饱尝艰辛而斗志更强,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正是因为有这一伟大民族精神的坚实支撑。在今天,它仍然是我们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强大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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