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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回归“心画”本体(5)

2011-06-27 09:51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沈鹏
谈原创决不排除并且必定重视继承,一听说原创就惧怕数典忘祖、打倒一切者,出于好意,深恐书界滋生不良风气,甚至走到行为艺术的邪路。我们说的原
 
谈原创决不排除并且必定重视继承,一听说原创就惧怕“数典忘祖”、“打倒一切”者,出于好意,深恐书界滋生不良风气,甚至走到行为艺术的邪路。我们说的原创要求在继承中突出个性追求,“原创”不但是对“创造”的强调,更要求继承中发挥自我能动作用。古代伟大书家对我们的启示,首先就是个性原创。颜真卿在王羲之后另立新体,以北碑为启示成就了书坛另一丰碑。有论者称颜秉承王,找不到实据。可能出于习惯性思维,认为“书圣”是必学的。其实颜真卿时代,刻帖未盛行,二王影响不及后来。明代文徵明,有一段警辟的话:“自书学不辍,流习成弊……就令学成王羲之,只是他人书耳。按张融自谓‘不恨己无二王法,但恨二王无己法’,则古人固以规模为耻矣。”文徵明引张融语以“规模古人为耻”,哪怕学王羲之学得很像,也只是别人的,失去了自我。文徵明小楷以宗法二王著称,能说出这样独立不倚的话,不很值得深思吗?
 
个性化不是矫揉造作,个性化要求情感的高度纯化。艺术中的情感活动不能直接产生,书法家的情感冲破无意识的设防,由无意识上升进入创造。原创性的可贵就在于个性的纯真,起源于无意识。个性与原创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就绝对的意义来说,没有任何相同的个性,不但在无数各别的个体身上,即在同一个体,个性也并不重复。书家的作品看起来各有自家面貌,其实在各个书家那里面貌并不“一律”。每件作品,每个阶段都会有或大或小的质变。有创造力的书家,把个性发挥到极高的程度,不断“变法”。王献之向羲之进言“大人宜变体”,凸现了创造的自觉性。米芾自述学书前后师法十余家之多,学习的过程同时是探索求变的过程。大艺术家的作品一生可以分成多个阶段,多种系列,可见个性、创造的天地异常宽广。个人风格,并非固定模式。书法家大可不必因为找到了某些新感觉便不再继续往前探索。我们时代阻碍个性张扬的因素不可谓不多,实际生活中处处设防,学书法定要把某家某派“学像”,然后敢学别家。可是怎样叫“像”?在何等意义上说“像”?“像”了又怎样?学书法的目的意义究竟何在?精神上的自由到哪里去了?这些都毋须追究。对“传统”的错误解释形成压力,堂而皇之阻碍着性情发挥。回看张融语“不恨己无二王法,但恨二王无己法”,离今一千五百余年南朝人的境界,我们未必达到。我们不见得都比古人开放。书法最可贵的素质缺失了,与“情性”相对应的“形质”又如何呢?两者虽然以“情性”为主导,与书写技巧相接近的“形质”却是基础性的,并且受“情性”影响。发挥不出真性情的艺术,很难设想“形质”之美。没有“形质”之美,“情性”终于落空。上述主张学书法定要学“像”某家,那个“像”,多半停留在外形,有“形”而无“质”,遑论“情性”了。
 
呼唤书法本体,还书法以本性,果真如此,书法必然出现流派纷呈的多元局面。这样考虑问题诚然理想化,书法本体不能不受到许多外来干涉,比如社会文化的低俗之风,也不可能不在书法艺术中折射出来。但是历史上每个朝代不乏执著的追求,包括无名者的书艺,比如竹木简、陶瓦文、刻石等等,都有人自觉从事个性化的劳动。明清两代馆阁体盛行,阻止不了创造性书家出现。清代碑学崛起,冲击了衰微的帖学,注入了新的生气。倘若没有阮元、包世臣、何绍基、邓石如、康有为等大力提倡碑学,书法如何出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气候?每一个新的流派出现,必定受到旧有惯性的阻力,但书坛因此有了继续前进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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