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贾探春的经济改革,薛宝钗予以充分的支持。然而,在指导思想上,两人却存在着严重的分歧。贾探春对她的改革相当自负,鲜明地打出了她的改革旗号:“登利禄之场,处运筹之界;穷尧舜之辞,背孔孟之道。”在贾探春看来,既然经济改革的目的在“利”,那么打出“背孔孟之道”的旗号就是顺理成章的。很显然,贾探春对于改革的思考是直线式的。
为此,薛宝钗尖锐地批评她说:“你才办了两天的事,就利欲熏心。”薛宝钗指出:“若不拿学问提着,便都流入世俗去了。”实质上就是要以孔子的“义利观”来指导这场经济改革,以防止改革滑向物欲横流的邪路。实事求是地说,薛宝钗的这一思想是非常深刻的。在薛宝钗的改革理念中,已自觉地包含了对于单纯商业利益的理性超越。薛宝钗的这一改革理念,应该说是曹雪芹为当时正在转型的中国社会重塑一个新的道德规范的积极尝试。
尽管贾探春片面求利的改革指导思想受到了薛宝钗的批评,但她的直线式的思维模式却一时难以完全扭转。例如,贾探春只看到承包的种种好处:“一则园子有专定之人修理花木,自然一年好似一年了,也不用临时忙乱;二则也不至作践,白辜负了东西;三则老妈妈们也可借此小补,不枉成年家在园中辛苦;四则也可省了这些花儿匠、山子匠并打扫人等的工费,将此有余,以补不足,未为不可。”
与贾探春不同,薛宝钗却考虑到承包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她清醒地意识到,能够直接承包并得到好处的只是少数人,大多数人心里仍是不服的。如果不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那么承包就可能因得不到大多数人的支持而遭遇种种意想不到的挫折。因此,薛宝钗建议,承包者年终时拿出若干吊钱来分给也在园中辛苦的老妈妈们,让她们也能分享改革的成果。
她对承包者说:“还有一句至小的话,越发说破了。你们只顾自己宽裕,不分与他们些。他们虽不敢明怨,心里却都不服。只用假公济私的,多摘你们几个果子,多掐几支花儿,你们有冤案还没处投呢。他们也沾带些利息,你们有照顾不到的,他们就替你们照顾了。”
薛宝钗这一“小惠”主张,不仅兼顾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同时也为承包者的经营提供了新的保证,的确是一个符合“惠而不费”原则的双赢高招。
贾探春的直线式思维还影响到她对管理流程的改革思考。她考虑到,“若年终算账,归钱时,自然归到账房。仍是上头又添一层管主,还在他们手心里,又剥了一层皮”。贾探春认为,“如今这院子是我的新创,竟别入他们的手,每年归账,竟归到里头来才好”。
对此,薛宝钗再次表示反对:“依我说,里头也不用归账。这个多了,那个少了,倒多了事。不如问他们谁领这一份的,他就揽一宗事去。都是他们包了去,不用账房去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