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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音乐史(一)(3)

2009-03-20 19:17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佚名
秦、汉时期 秦汉时开始出现“乐府”。它继承了周代对采风制度,搜集、整理改变民间音乐,业绩终了大量乐工在宴享、郊祀、朝贺等场合演奏。这些用

秦、汉时期   

秦汉时开始出现“乐府”。它继承了周代对采风制度,搜集、整理改变民间音乐,业绩终了大量乐工在宴享、郊祀、朝贺等场合演奏。这些用作演唱的歌词,被称为乐府诗。乐府,后来又被引申为泛指各种入乐或不入乐的歌词,甚至一些戏曲和气越也都称之为乐府。

汉代主要的歌曲形式是相和歌。它从最初的“一人唱,三人和”的清唱,渐次发展为有丝、竹乐器伴奏的“相和大曲”,并且具“艳--趋--乱”的曲体结构,它对隋唐时的歌舞大曲由着重要影响。汉代在西北边疆兴起了鼓吹乐。它以不同编制的吹管乐器和打击乐器构成多种鼓吹形式,如横吹、骑吹、黄门鼓吹等等。它们或在马上演奏,或在行进中演奏,用于军乐礼仪、宫廷宴饮以及民间娱乐。今日尚存的民间吹打乐,当有汉代鼓吹的遗绪。在汉代还有“百戏”出现,它是将歌舞、杂技、角抵(相扑)合在一起表演的节目。

汉代律学上的成就是京房以三分损益的方法将八度音程华划为六十律。这种理论在音乐实践上虽无意义,但体现了律学思维的精微性。从理论上达到了五十三平均律的效果。

(责任编辑:猪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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