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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古代衙门里的的师爷

2010-04-08 14:42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翁礼华
账房师爷之名约起于嘉庆、道光年间,其产生和发展是清代官场迎来送往骤增,吏治日益腐败的产物。账房师爷管理的是衙门内部的财务,与官员本人利益密切相关。
谈谈古代衙门里的的师爷
  明清时,州县官所聘挂号师爷的职责是:汇总、分发、登记所有出入衙门的公文,分门别类地记录去向、处理期限。清代行政法规制度严密,如果官员处理公务逾限,要处降级、罚俸,直至革职罢官。如寻常人命案件,州县官限在案发后3个月内破案并初审完结,知府限在1个月内复审完毕,省按察使、督抚各限 1个月内复审完毕,上报中央刑部……以上期限如逾限1个月内,就要罚俸3个月;1个月以上,要罚俸1年;如逾限1年以上,就要查参革职。所以挂号师爷的另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催促有关的师爷、书吏抓紧办理,防止公事逾限。州县官员要对付的各类公文、公务千头万绪,自己记不住各类公文期限,全凭挂号师爷提醒。上司的生日、喜庆之事,挂号师爷也要提醒官员及时送上“孝敬”(相当于现代之红包)、禀帖(相当于现代的贺卡)。
 
账房师爷之名约起于嘉庆、道光年间,其产生和发展是清代官场迎来送往骤增,吏治日益腐败的产物。账房师爷管理的是衙门内部的财务,与官员本人利益密切相关。所以,为了保证账房师爷对自己绝对忠诚,不至于从中揩油,清末有些官员就往往任用自己的亲属,主要是外亲或姻亲来担任此职。账房师爷的主要职责是管好各种向上司“孝敬”的银钱,这种开销的惯例都要做成一本特别的账簿,以便照例奉交,否则便会失去“行贿”的标准。由于各州县惯例各不相同,所以这一账簿要留在衙门中一任一任地传递下去。后来就形成了一种陋规,后任师爷必须向前任师爷用银子买这本账簿,开价高的要四五百两银子,至少也要有两三百两。《官场现形记》第四十一回“乞保留极意媚乡绅,算交代有心改账簿”,就写了一个有关这种账簿买卖的故事。
 
州县地方日常公文有一种下级给上级的信件即禀,往往须雇用书启师爷代写。它带有一定的私信性质,上官一般亲自开拆。禀帖范围最广,到任、请安、贺节、报告气候和民情等等都要用禀。由于书启师爷主要是代官员写禀,所以又叫“书禀师爷”。
 
自从隋文帝创立科举制度后,主持考试就一直是官府的一项重要政务。清代知县、知府每三年要主持两次“童生试”,每次参加县考、府考的考生至少有二三百人。州县府主官公务繁杂,要批阅成百上千份考卷实在是力不从心。何况不少地方官原来就是“异途捐纳”出身,官是买来的,本身就不会作八股文,批改八股文试卷更是无能为力。所以每到有县试、府试的年份,地方官必定要请人帮忙批阅考卷,这些人就是“阅卷师爷”。
(责任编辑:地理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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