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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学”“禅道”论书法

2009-11-16 17:23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作为艺术自觉的标志,汉末魏晋南北朝时期,严格意义上的书论接踵问世,人们已主动地从理性的角度来审视书法,确立了书法美学的基本理论框架。

作为艺术自觉的标志,汉末魏晋南北朝时期,严格意义上的书论接踵问世,人们已主动地从理性的角度来审视书法,确立了书法美学的基本理论框架。此前,文字的书写完全是工具性的,各种书体和以各种书体创作的书法作品虽已洋洋大观,但却始终被视为“小技”、“末流”。比如赵壹的《非草书》,从卫道、实用的角度批评草书,完全没有注意到草书的艺术性。秦汉时期,金石碑刻多不署作者姓名,说明当时人们还未想到以书邀誉。但是,汉末魏晋时人们对书法的态度已大有改观,社会上已出现“父子争胜,兄弟竞爽”的局面。像卫氏一族四世同好,以及羲、献父子的书艺传承,都说明书法已浸透到家庭教育之中,并已形成令世人注目的书法世家。一般来讲,碑刻主要是纪功载业,其文风严肃,其书风朴穆,和魏晋名士之间用作酬唱、且有明确审美追求的信札美文大相径庭。

就汉字能够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来讲,自有其内在原因,即汉字的象形特征,以及中国人对汉字所持有的特殊的神圣观念;就书法是在汉末魏晋时期达到高度的艺术自觉来讲,则应充分归功于传统哲学思想,特别是当时流行的玄禅风气的使然。具体说来,玄学为书法提供了本体——“道”,接着禅学又注入了另一本体——“心”。玄禅两大思想的交融合流是书法艺术走向自觉的理论基础。

玄禅本体论的引入

书法艺术自觉于汉末魏晋时代,这首先和魏晋玄学以及它的源头——汉末魏初的清议这一大的时代背景是分不开的。玄学以《周易》、《老子》、《庄子》等“三玄”为清谈的基本内容,摈弃世务,专讲本末、体用、有无、性命等抽象玄理。这种对本体论的探求加深了人们对书法艺术的认识,强化了人们对书法艺术的自觉。最先将本体论思想浸透到书法艺术中的是汉末灵帝时的文学家、思想家和书法家蔡邕。

汉末时期的书论寥若晨星,蔡氏所写的《笔赋》、《九势》两篇书论在今人看来已经是凤毛麟角,难能可贵。《九势》明确提出:“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很显然,蔡邕站在道家和《易》学的哲学基础上,将书法的地位上升到“道”的高度。实际上,书法作为一种文字的书写法则,之所以能成为一门历久弥新的艺术,正是因为中国人把书法看做是与“道”相通的,书法的美正是体现在书法与“道”的关系之中。

“道”的本义是指人走的道路,后来发展为一个哲学概念,指规律、原理、准则、宇宙的本原等。古代各家哲学对“道”的解释不一,子产提出“天道远,人道迩”(《左传•昭公十八年》),这里的“天道”指天体运行的规律,“人道”指做人的最高准则。孔子少谈天道,主要讲人道;老子则把“道”说成是先天地生的宇宙本原。庄子进一步发挥老子的思想,主张道是宇宙的根本,它自本自根,超越于一切之上。上述各家对“道”的理解不尽一致,但《周易》的解释却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周易》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这一说法成为中国哲学关于什么是“道”的最简明的定义。

蔡邕提出“书肇于自然”,这表明他已接受了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同时还糅合了易学的观点,认为由“自然”而生“阴阳”。在另外一篇《笔赋》中,蔡氏还直接主张“书乾坤之阴阳”,更加明确地将书法的本体论同易学的“一阴一阳之谓道”结合起来。这种书法本体观成为中国书法史上不变的金科玉律。人们认识到,阴阳变化之“道”决定着书法美就是阴阳变化的和谐统一,阴阳和谐变化的规律就是美的规律。后世讨论书法艺术,基本上没有超出“阴”和“阳”的对立统一,如刚与柔、骨与肉、方与圆、迟与速、横与直、斜与正、粗与细、收与放、疏与密、虚与实、向与背,等等。

当玄学为书法艺术奠定了“道”的本体之后,接着禅学又引入了另一本体“心”,从而进一步强化了书法艺术心学化、写意化的倾向。

接触过佛教的人都知道,佛教的哲学体系既博大又深奥,号称“八万四千法门”。但是,无论怎样庞杂,其基本教理不外乎是“缘起”,其基本信仰不外乎是“业报”。以缘起为理论基础的“业报”说,是佛教用以说明世界、人生和社会的产生及其差别的原因。具体讲,“业”分身、口、意三业,即人的思想行为。一定的思想行为,必然产生相应的结果,这就是“报”。再就思想和行为来讲,思想支配行为,所以身、口、意三业中,又以意业起决定作用。“意”音译“末那”,是“心”的别名,所以佛教认为“心”是世界和人生的真正创造者,也是解脱的主体和动因。后世禅宗自称“心宗”,并将禅法归之为心学,特别是达摩倡导“藉教悟宗”,从而将佛教的全部理论和全部实践,统统纳入禅的法门。可以说,禅就是以“心”统率整个佛教。

禅学“心”本体对书画艺术的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作为“心”本体

之别名的“意”所产生的影响为时甚早。本来,“言意之辩”就是魏晋玄学着重探讨的一个重要命题。《易传•系辞上》提出“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又提出“圣人立象以尽意”,于是“意”便被当作宇宙的本体来看待。佛教禅学的心本体,无疑强化了时人对“意”的认识。在书画艺术领域,人们也积极地用“意”这一范畴来概括书画美的本质特征。

书法艺术从玄学和禅学获得了本体“道”和“心”,从而由“技”进入到“道”的境界。而且,按照中国哲学的理解,“天”与“人”是“相能”、“合一”的,主体“心”中的情感是由天地阴阳变化所引起的,因而“心”与天地阴阳是一致的。书画家要表现心中的“意”,而这个“意”即来源于天地阴阳的变化,二者是相通的。由于“心”与“物”互相作用,不相对立,因此中国书法美便成为由阴阳变化所决定的天地万物和谐之美,以及与之相一致的主体“心”的共同表现,两者打成一片,不可分离。在这一点上,中国美学和西方美学拉开了距离,即既不同于古希腊的“摹仿论”,也不同于西方现代的“表现论”。因为中国人讲的自然,不是对自然现象的模仿,而是依据“道”对自然现象重新加以组织、加工、提炼,因而充分显示了生命的和谐结构,也展示了宇宙生生不息的运动变化。

从玄禅视角看书法本质

《易传•系辞》在讲“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同时,还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把“道”和具体事物作了区分。那么,形而上的“道”和形而下的“器”之间是什么关系呢?中国哲学认为,不可见的形而上的“道”即存在和表现于可见的形而下的天地万物之中,如清代哲学家王夫之所言,“道与器不相离”,“不可象者即在象中”。作为普遍法则和规律的“道”不仅不能和具体的可见的万事万物分开,而且只有从具体的、可见的万事万物中才能感知、领悟、认识“道”。由于“道”存在于具体的客观事物之中,同时又是不可见,所以中国哲学在认识论上特别强调一种直观的领悟,即老子所说的“惚兮恍兮”,而不能完全确定、清楚地去把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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