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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孝的智慧:正确理解孝的几个阶段

2010-10-19 09:58
来源:国学2010第8期 作者:傅佩荣
孟子称赞舜的理由之一,即是他“五十岁还在爱慕父母”。庄子同样肯定孝顺是必要的,而且他的说法别开生面,让人有惊艳之感。
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以敬孝易,以爱孝难;以爱孝易,而忘亲难;忘亲易,使亲忘我难;使亲忘我易,兼忘天下难;兼忘天下易,使天下兼忘我难。
 
——《庄子·天运》
 
儒家谈孝顺,可谓名正言顺。《庄子·人间世》特别借孔子之口说:“天下有两大戒律:一是命,一是义。子女爱父母,这是自然之命,也是人心所不可解除的;臣子侍奉国君,这是人群之义,无论任何国家都不能没有国君,这在天地之间是无可逃避的。这叫做大戒律。”
 
简单两句话,说出了儒家的信念,难怪有人认为庄子曾经是儒家弟子。孔子在《论语·微子》中让子路宣布儒家的立场:“长幼之间的礼节都不能废弃,君臣之间的道义又怎么能够废弃呢?君子出来从政,是做道义上该做的事。至于政治理想无法实现,则是我们早已知道的。”这不是“知其不可而为之”吗?这么坚持的理由不正是“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吗?
 
忠是如此,孝更是如此,那是出于“命”,因为子女爱慕父母亲乃是出于天性,所谓“不可解于心”,心中就是放不下,非要孝顺不可。孟子称赞舜的理由之一,即是他“五十岁还在爱慕父母”。庄子同样肯定孝顺是必要的,而且他的说法别开生面,让人有惊艳之感。
 
以下我们稍加分析“孝的几个阶段”。
 
用恭敬来行孝:按礼仪的规定,昏定晨省,出于恭敬之心向父母嘘寒问暖。即使看到父母将会犯错,也要温和委婉地劝阻,如孔子所说的:“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意即:即使父母不接受我的劝阻,仍然要恭敬地不触犯他们,内心忧愁但是不去抱怨。
 
用爱心来行孝:对父母的爱慕之心,将使子女“保持和悦的神色”。(《论语·为政》)朱熹的注解说:“盖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故事亲之际,惟色为难耳。”和悦的神色必然出自深刻的爱心。
 
行孝时忘记双亲:由习惯而成自然,不必考虑自己的职责就可以做到孝顺的要求。亦即,把双亲当成自己的“生命共同体”,行孝时毫无压力可言。
 
行孝时使双亲忘记我:双亲接受我的行孝,也是由习惯而成自然。换成双亲把我当作“生命共同体”,好像成为他们终身最有默契的朋友一般,可以对我无话不谈,真是天伦之乐,其乐融融。
 
我同时忘记天下人:我与双亲都在人世间活动,但是我行孝时,可以忘记天下人的存在。意即:别人的看法、世俗的评价,对我已经不再有任何影响。不但像“父子骑驴”的事情不会出现,父子之间的融洽感情实非旁观者所能测度。
 
使天下人同时忘记我:天下人见到我与父母亲相处,有如“鱼相忘于江湖”;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习惯看到我们一家人的生活模式。天有四时,人们按照春夏秋冬的韵律安排作息;真正的孝顺也有如四时,人们不知不觉地认为原本应该如此,以致根本忘了“我在孝顺”这回事。
(责任编辑:地理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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