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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中的“房奴”趣事(2)

2010-12-20 10:24
来源:中国国家地理 作者:咖啡王子
古代官员在职患病可享受公费医疗,一旦离职,诊疗服药都要花自己的钱。 王安石因为退居江宁半山后,常骑驴出游,周边居民都认识他,尊称相公。某
古代官员在职患病可享受公费医疗,一旦离职,诊疗服药都要花自己的钱。
 
王安石因为退居江宁半山后,常骑驴出游,周边居民都认识他,尊称“相公”。某日,老相公出行,远远望见地方官的车队迎面而来,忙避入路边民家。这户人家的老婆婆正患疟疾,恰巧王安石带有治疟疾的药,便让随从取出来。老婆婆坚持要回报一缕麻线,说是“相公可带回去给相婆派用场”,王安石笑而受之。看来老婆婆亦知退休后的相公买药要自掏腰包了。
 
退休后的“房奴”生涯
 
自隋唐开始,官、职分离,所谓休官,其实只是休职,就是由于奔丧、病伤、候选、罢免、离任、致仕等各种缘故,脱离了能行使一定权力的职位(或差使)而已,但代表个人资格权利的官员身份依然存在。
 
换句话说,秦汉魏晋的“公务员”休官以后就是平民(原有贵族身份者例外),从隋唐开始,“公务员”休官(其实是休职)以后依旧是官,在许多方面享有老百姓企望不及的特权:比如涉及诉讼时可以不在公庭抛头露面,犯罪了可以用官告抵刑,又如住宅厅堂可以有几间几架,车舆骑乘可以怎样装饰,衣冠可以穿什么样式和颜色,乃至死后可以按什么规格办丧事、起坟墓,都可以根据官资高低采取与级别相应的排场。
 
古代官员授职有回避原则,就是不许在原籍或有家族产业的地方任职,所以当时的“公务员”如果经常在职的话,就得到处宦游,一方面少有时间精力在原籍营建房产之类,另一方面无论到哪儿工作,总有条件优越的官邸供你和家属居住。可是一旦休官,马上就得搬出来让给继任者。
 
而且往后定居何处还有限制,比如南宋规定,凡各级地方政府官员休官后,三年内不许在任职地居住,倘在当地有亲属,或置有财产,三年以后也不许居住,违反者处一年徒刑。所以若要盘点休官所带来的实际损失,迫在眉睫的就是再也不能继续居住设备齐全的官邸了。
 
死皮赖脸也要“赖”在官位上
 
《幽闲鼓吹》记:唐德宗时的宰相崔造有退休打算,但犹豫不决,家人和亲戚都勉励他继续干下去,只有贤惠的大女儿劝父亲急流勇退,休官享福。崔造遂下定决心,办了退休手续。没想到从此门庭冷落,再无趋炎附势者上门,当然更不见财物敬献了。老宰相耐不住寂寞,于是又复出任职了。
 
既然退休就是失业,所以那些除了做官外别无谋生手段的人,只有死皮赖脸占住“茅坑”一途。举个实例:同光时,广东南海有个九品官俞凤书,家口多,负担重,年过八十还在巡检职位上卖老命(彼时官员的档案年龄多远远低于实际年龄)。
 
让老干部累死在岗位上肯定不妥,逼他退休吧,断了一家人的活路。同情俞老的南海知县杜凤治遂去上司前替这位下属求情,安排他署理全省有名的肥缺——掌管征收“渔税”的广州河泊所大使,可以攒一笔外快回乡养老。
 
没想到各方对肥缺的竞争太激烈,距离署理期满尚早,便有将被替代的消息传来。急得俞代所长连忙去求杜知县,“老泪横流,长跪不起”。杜县长温言宽慰,又替他去知府、藩司、巡抚面前恳求,番禺知县胡鉴也为俞讲话。最后,上司捱不过两个首县(南海、番禺同为广东首县)都来求情的面子,终算允诺让老俞做满这个署理期。
(责任编辑:地理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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