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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初步成熟但仍任重道远

2011-05-03 16:03
来源:中国网 作者:王成宝
自我国1989年颁布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以来,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近几十年来不断发展完善。在国家文物局水下文物保护中心于2009年9月成立之后,2010年又相继成立了水下文化遗产

   自我国1989年颁布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以来,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近几十年来不断发展完善。在国家文物局水下文物保护中心于2009年9月成立之后,2010年又相继成立了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宁波基地和青岛基地。近日,中国首个内陆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在武汉成立。这标志着国家文物局对内陆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已正式启动。

 
作为一个幅员辽阔,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国拥有丰富的古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保护并继承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一直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新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走过了几十年,其地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十分成熟完善,而对于水下文物的保护,我国由于起步较晚,曾经一度处于相对薄弱且不够重视的状态。分布于我国广阔海疆和内陆水域的大量水下文化遗产,经历了长期的盗捞抢捞,对其进行抢救性保护已迫在眉睫,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已进入了关键时期。
 
为了加强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在2007年进行的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中,国家文物局组织进行了对可能存在水下文物的11个沿海省市近海海域、南海海域及内陆水域的水下文化遗产普查,共发现水下文物点200余处,确认70余处沉船遗址。经过此次普查,国家文物局已基本掌握全国水下文物的分布状况,并于2009年成立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加强对水下文物的保护工作,并将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十二五”全国文化遗产事业的重要位置。国家文物局同时对文物保护重点区域包括宁波、青岛及武汉设立保护基地,协同当地政府做好重点区域保护工作。
 
各地方省市政府也加强了对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作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中转站的广东省,针对水下遗存丰富的现状,设立“水下文物保护区”,严厉打击对水下文物的盗捞行为。广东市政府在“南海1号”古沉船所在地阳江市设立“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对水下文物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和发掘研究。浙江海岸线绵长,宁波历来是我国对外贸易较为集中的港口,自古商船往来平凡,拥有丰富的水下文物。为了对水下文物进行更好的保护,宁波市制定了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设立水下文物保护区,禁止了危及水下文物安全的捕捞、爆破等活动,并规定已经打捞出水的文物,打捞责任人应当及时送所在地文物行政部门鉴定和处理。宁波基地与舟山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站也充分开展工作,积极对浙江沿海、舟山及嵊泗海域水下文物进行探测和保护。三峡库区淹没了大量石刻、庙宇等文化古迹,这些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也一直被当地政府所重视。重庆市于去年建成开放了白鹤梁水下博物馆,将沉没在水下40米白鹤梁题刻展示给世人,成为全国首个水下博物馆,也成为了水下文物原址保护的典范。
 
除了海洋文化遗产之外,中国内陆水域也有着大量跨越古今的历史遗迹。20世纪后半叶,由于对文物的认知局限性,在建设大型水利水库工程中,淹没了许多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村落、水道。这些水下文物也应该受到充分的重视和保护。此次武汉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基地的成立,加强了内陆水下文物的保护力度。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表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不仅要关注咸水,也要关注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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